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物广场男子跳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购物广场男子跳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辞职被说成辞退,上海男子6次爬上超市顶楼威胁跳楼要求赔偿,今被判拘役5个月, 你怎么看?
谢邀,被判拘役是没有问题的,法律是有规定的,但是法律也不是死的,要综合考虑到起因,如果没有因为这一字之差,他会去爬楼顶吗?显然不会,那么该公司也必须为这样的错误导致当事人情绪失控以至于做下错事而负起应该负的责任,这才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无私!!!否则难免让人觉得失衡!!!
汉中高三男生分手跳楼砸中过路高三女生,女生受伤严重, 你怎么看?
又是一个悲剧,一个不珍惜生命的人为什么还要带给他人伤害和悲痛,这也许是那些自杀的人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不然,为了父母,为了朋友,为了不伤及无辜的人……他们但凡多为他人想一想也不会傻傻的不负责任的一死了之了。
12月24日平安夜,重庆沙坝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上热闹非凡,购物的,欢度平安夜的人人来人往,但谁也没有想到,横祸从天而降。一个自杀的男子突然从楼上跳下,正好砸中两个正从下面走过的小姑娘,一个17岁,一个15岁,正准备艺考,其中一个女孩还是家里失独后又生的一个孩子,没想到第二个乖巧、聪明、漂亮的孩子又以这个令人痛不欲生的方式离开了父母。
无独有偶,12月25日下午放学时,陕西汉中洋县中学,一名高三男生从学校二楼跳下,正好砸中楼下一名高三女生,结果跳楼男生因得到缓冲,只是轻微骨折,而女生则第六节胸椎骨折,伤势严重。
且不说第一个跳楼砸死两名花季女孩的31岁男人生活中遇到哪些不顺,非到了一死不可的地步,仅拿高三男生从学校二楼跳下的原因来说,只不过是该男生和班上的一名女生早恋,在家长和老师的阻止和劝说下,当天女生向男生提出分手,放手后情绪激动的男生又找到女生,希望和女生复合,而女生坚持分手,和该女生同行的女孩也劝男生不要再纠缠,高三了,大家都应该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了。结果该男生情绪越发激动,一个箭步跳上二楼阳台,直接从阳台上跳了下来。而且还伤及无辜。
大家或许不知道“胸椎骨折”是个什么概念?往大里说有可能这孩子一辈子胸椎以下瘫痪;往小里说也会给这孩子多多少少的留下后遗症。
如今,衣食无忧的年轻人不珍惜自己生命的越来越多,动不动活着就没意义了,而和大街上那些跳舞的老年人相比,年轻人似乎并不懂得生命的可贵,但是,无论人生多么艰难,学习多么有压力,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并尊重他人的生命,这是我们作为人必须恪守的底线。无论如何,那些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又伤及无辜的人理应得到谴责,而我们的教育也更应该注重生命教育,毕竟,我们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 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并辛苦地把我们养大,这使我们背负了太多的责任和情感债务,我们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不珍惜,更不能伤及无辜。
据媒体报道,女孩23日提出分手,事发当天班主任就已经发现男生有些异常,但是没想到下午放学就出事了。从这句话来看,班主任既然发现了男生行为或情绪上的异常,有没有进行及时的教育和劝导,如果没有,那么老师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另外,学校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是否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学生长时间早恋,学校有没有发现,发现后处理方式是否过激,另外学校高层的楼道内或者阳台上有没有加装防护栏等,这些地方做得不好,学校也要承担责任。
12月24日平安夜重庆沙坝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一男子跳楼自杀,同时砸死两名参加艺考的高三女孩,其中一个是独生子女,一个是失独后再生的女孩,我们沉浸在这样的痛心中还没有自拔。12月15日竟然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件,陕西汉中洋县中学,一名高三男生从学校二楼跳下,正好砸中楼下一名高三女生,结果跳楼男生因得到缓冲,只是轻微骨折,而女生则第六节胸椎骨折,伤势严重。
据说这位男生是因为失恋才选择跳楼的,我们姑且不说高中生不该早恋,也不说该男生不该如此漠视生命,更不说谁该承担多少责任,我们只说说这个男生的”缺德“行为,他和重庆跳楼男子一样,如出一撤,令人痛恨。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珍爱,这是常识,你漠视生命本身就已经错了。可是你可以漠视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要连累无辜者?这两起事件中的跳楼者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伤害的,可是他们依然选择这种方式结束生命,可见他们不仅漠视自己的生命,还无视别人的生命。他们或许是想着,反正我要死了,我才不管别人怎样呢,心理之阴暗,让人防不胜防。
真心呼吁某些人,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吧!即便你真的对这世界已经绝望,想要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也不要连累无辜者,你没有任何权利把伤害和痛苦带给别人,尤其是带给那些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你消无声息地离去,或许还会得到人们的同情和怀念,而连累无辜者,即便是离世,也会被人冠以”死有余辜“之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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